国际创投资讯

美国 United States 创业投资基金 VC 最青睐的五大产业

美国(United States)经济智库马丁繁荣研究所(Martin Prosperity Institute)汇整路透的资料,指出美国创业投资基金(VC)特别偏爱某些产业及特定地区的新创公司。

最受VC青睐的五大产业若按投资金额排名为软体丶生物科技丶媒体及娱乐业丶医疗设备及器材和资讯科技业,这几个产业共获得250亿美元的投资金额,在总投资金额中的占比逾75%。若将范围扩大至VC最爱的十大产业,则将囊括总投资金额的90%。

五大产业中有两个产业与纯科学相关—生技和医疗设备及器材。生技产业一年能吸引57亿美元的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的17.3%,这些投资金额主要集中在旧金山湾区丶从波士顿到纽约再到华府一带,还有南加州。医疗设备及器材一年则能吸引23亿美元,这些投资金额主要集中在波士顿和旧金山。

为促进创新创业及创造就业机会
美国政府提出“国际创业者条例”

为促进美国创新创业及创造就业机会,美国总统奥巴马政府提出“国际创业者条例(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来自外国的创业者可以获得两年至五年的“暂准停留(parole)”,以便留在美国开启或拓展业务;奥巴马政府将努力在2016年底前通过这项法规。

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科技与创新副主任汤姆·卡利尔表示,奥巴马一直想推动“创业签证(Startup Visa)”,但国会僵局让新移民法受阻;这次“国际创业者条例”可能为奥巴马的变通方法。

卡利尔指出,研究显示,500大企业中,超过四成是由移民或其下一代创立,如谷歌(Google)丶特斯拉(Tesla)等企业共同创办人都是移民,这些企业在全球雇用1000万名员工。

根据国土安全部提出的这项新规定,在一家初创公司持有15%或以上股份,并且在公司运营中担任活跃和核心角色的海外创业人士,有资格申请临时在美国居留长达两年,如果获批,他们还可申请将居留时间再延长3年。

但并不是任何一位有新奇想法的工程师都能申请这种“初创签证”,除了对申请者本人的要求之外,其所投资的初创公司必须从有资格的美国投资人手中获得了至少34.5万元的投资资金,或者从部分政府部门获得了10万元的拨款。

此外,初创公司还要提出可信的证据显示,该公司有能力发展和创造就业。若五年後创业者仍希望留在美国,可能符合其它移民途径,如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E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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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Canada)移民局自从於2013年10月26日首度实施创业移民签证申请 (Start-up Visa) 以来陆陆续续已有多位新移民以此类签证申请取得移民身分。

根据加拿大移民局的统计,截至2016年5月2日止计有51位企业家以创业移民签证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这些新移民已成立或即将在加拿大各地区成立之新创事业计有26个,包括Sydney丶Halifax丶Fredericton丶Toronto丶Mississauga丶Waterloo丶Thunder Bay丶Calgary丶Whistler丶Vancouver与Victoria。

目前创业移民签证所衍生的经济效益已逐日成长,而其所创造的就业机会已扩及加拿大全国之中产阶级家庭。

加拿大创业移民签证方案设立的宗旨系在刺激全加拿大各产业之创业精神,并促进经济成 长。申请条件为申请人必需取得移民局指定机构之赞助函,另外需具备CLB (加拿大语言基准) 至少五级之英语能力。

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长政务次长阿里夫·维拉尼於2016年5月5日於安大略省渥太华说:“创业移民签证虽然起步慢,但却稳定运作。 每一个在加拿大成立之新创事业均具有为加拿大人提供工作与经济机会丶贡献加拿大成长与多样性之潜力。”

创业移民签证方案正广从世界各国网罗成功的申请人,这些国家包括澳洲(Australia)丶中国(China)丶哥斯大黎加(Costa Rica)丶埃及(Egypt)丶印度(India)丶伊朗(Iran)丶南非(South Africa)丶乌拉圭(Uruguay)等国,而所跨产业包括科技丶食品制造丶教育丶医学研究丶金融丶人力资源与广告业。

在5年的创业移民签证方案试行期间,加拿大移民局允许那些取得特定加拿大机构协助之企业家在他们於加拿大成立公司之同时亦可提出永久居留权申请。

这项方案的需求仍在增加中,目前仍有50多个移民申请处於审核状态中,而这些申请人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企业家,他们均已取得特定加拿大创投基金丶天使投资人机构或企业育成单位的资助,以便在加拿大开创他们的新创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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